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專家座談會
為進一步規范藥品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近日,自治區藥監局組織召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專家座談會,自治區藥監局副局長范曼昕主持會議,邀請了法學專家、律師、法律顧問對內蒙古自治區藥品監管行政處罰通用裁量基準、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化妝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兩品一械”監管不予和免予行政處罰清單(以下簡稱“四基準一清單”)進行論證。
會前,自治區藥監局政策法規和科技處人員介紹了“四基準一清單”起草的背景、過程、基本框架和基本內容,并使用已辦結的6件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復盤。
會上,與會專家對“四基準一清單”的位階、幅度、適用條件以及基準法制統一性、科學合理性和可執行性方面進行了論證,對其條款設置是否合法合規以及基層執法實踐操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交流討論,提出了有針對性、有深度、可操作的具體意見,為進一步完善“四基準一清單",提供了重要參考。
與會專家指出,四個基準中增加裁量因素,細化裁量階次、幅度,為一線執法人員實施藥品行政處罰提供了具體、統一的尺度和標準。免罰清單體現了自治區藥監局積極探索柔性包容審慎監管,在打造營商法治“軟環境”方面作出的努力。“四基準一清單”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和要求。
下一步,自治區藥監局將根據本次專家意見對“四基準一清單”進行優化和完善,盡快按照程序出臺文件,確保行政處罰合法、合理、有據、有度,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